关于开展2023年市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741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7日关于开展2023年市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市区各建设工程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按照《襄阳市市场监督领域2023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襄双随机办〔2023〕3号)要求,市住建局定于近期开展市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 一公开”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57号令);
2.《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
4.《关于严厉打击工程质量虚假检测行为的通知》鄂建函〔2018〕598号。
二、检查对象、抽查比例
检查对象为市区质量检测机构,重点为省内、外检测机构在我市设立的检测分支机构(分场所)。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抽取比例为50%。
三、检查人员及时间安排
市住建局从市质监站随机抽取检测方面的专家组成检查组,检查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10月15日。2023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结果录入。
四、检查内容
(一)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
(二)未经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或伪造检测数据、篡改检测数据。
(三)未按规定的检测程序、方法进行检测。
(四)检测能力、人员配备、仪器设备、场所环境等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检测分支机构(分场所)违规从事检测活动。
以上相关检测报告(方案)抽查数量不低于10份(不足10份全抽),根据需要可溯源到2023年1月。
五、检查流程
1.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本次抽查涉及的检查对象,由市住建局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50%比例随机抽取。
2.随机匹配检查人员。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检查组人员2-3人。
3.开展现场检查。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进行现场检查记录并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表。检查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对检查对象正常经营的过多打扰。
4.检查结果后续处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依法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调查等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
5.检查结果录入及运用。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分别录入到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向社会公示,同时共享至“信用襄阳"网站。
六、有关要求
(一)检查人员要秉持公正、公正、公平和廉洁高效的原则,严格把握检查标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二)对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相关要求,引导和鼓励检测机构转变发展方式,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资源整合,针对其遇到的困难提供指导和帮助,提高市场竞争力,将我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做大做强。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