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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 职业道德准则》(试行)的通知

阅读次数:320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8日

 

鄂建质安协〔202022

 

 

 

 

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
职业道德准则》(试行)的通知

 

各检测机构:

为了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推进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维护检测市场秩序,规范检测机构行为,提高检测人员职业道德,经向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征求意见,现予以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试行)。

请各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试行)

 

 

 

      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2020825

 

 

 

 

 

 

 

 

 

 

 

 

 

 

 

 

 

 

 

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2020825日印发


附件

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推进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维护检测市场秩序,规范检测机构行为,提高检测人员职业道德,全面履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职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在湖北省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机构和从业人员。

第二章 检测机构

第三条 严格标准、依法经营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津法规,严格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开展检测工作;在资质核定的范围内依法经营,维护国家和行业的整体利益。

第四条 诚信为本、信誉第一

重视创建和维护机构的信誉和品牌,教育和督促本机构从业人员恪守诚信服务的原则,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

第五条 团结协作、共同发展

检测机构之间要相互尊重,团结协作;提倡行业团结、互助、协作、诚信,发挥整体优势;依靠科学的管理和先进的技术,提高检测水平和对社会的服务能力。

第六条 维护秩序、公平竞争

做到公平、公正、合法、有序的竞争,共同维护检测市场秩序和行业整体利益,促进检测行业健康发展;不得采用低于成本价、违规承诺等恶性竞争手段承接检测业务。

第七条 独立公正、抵制干扰

坚持独立、公正的第三方检测地位,在承接业务、现场检测和检测报告形成过程中,应当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和影响,确保检测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第八条 履行承诺、维护权益

自觉维护委托方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对委托方的正当承诺。

第九条  科学准确、严禁虚假

科学检测,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接受委托单位的不合理要求;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出具不真实的检测报告;不得隐瞒事实。

第十条 制度公开、接受监督

做到制度公开;检测依据公开;检测工作流程公开;检测收费标准公开;检测项目承诺期公开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检测人员

第十一条 科学检测、公正公平

遵循科学求实原则开展检测工作,检测行为要公正公平,检测数据要真实可靠。

第十二条 程序规范、保质保量

严格按本单位的体系文件规定、检验检测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每一项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可溯源、检测结果准确、检测结论正确,检测资料归档齐全。

第十三条 遵章守纪、尽职尽责

遵守国家法津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在与检测工作相关的机构兼职。

第十四条 热情服务、维护权益

树立为社会服务意识;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对委托方提供的样品、资料和检测数据应按规定严格保密。

第十五条 坚持原则、刚直清正

坚持真理,实事求是;按检测标准要求做试验,不出虚假报告;敢于揭露、举报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 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树立全局观念,团结协作,维护集体荣誉;谦虚谨慎,尊重同志,协调好各方面关系。

第十七条 勤奋工作、爱岗敬业

热爱检测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工作有条不紊,处事认真负责,恪尽职守,踏实勤恳。

第十八条 廉洁自律、杜绝舞弊

廉洁自律,自尊自爱;不参加可能影响检测公正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进行违规检测;不向委托人收受礼品、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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